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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缴存基数
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(芜湖市为95107元/年),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2年芜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,即23778元,下限为芜湖市区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,即1930元。
二、缴存比例
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%-12%区间内,自主选择确定。
三、实施时间
自2022年起,我市各缴存单位可自行选择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或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期间。
当年1月开始执行的,各缴存单位可申请补缴当年1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