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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4日8时,辽宁省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,预计4日午后到夜间,抚顺、本溪、丹东、铁岭大部地区和沈抚示范区有暴雨,降雨量将达到50至100毫米,个别乡镇(街道)有大暴雨,降雨量100至120毫米,辽阳地区及沈阳市区、康平、法库、庄河、鞍山市区、海城、岫岩有大雨,降雨量将达到25至50毫米,局部有暴雨,降雨量50至100毫米。
同时,上述地区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、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,最大小时降雨量可达30至50毫米,个别乡镇(街道)达50至80毫米,最大瞬时风力8~9级。从4日中午开始,辽宁多地陆续迎来降雨,根据《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报,经会商研判,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4日14时起,对沈阳、大连、鞍山、抚顺、本溪、丹东、辽阳、铁岭及沈抚示范区发布蓝色预警,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。要求受强降雨影响的市、县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当地《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规定,结合暴雨洪水预测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,抓紧落实相关措施,做好防汛各项工作,尤其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危险地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等工作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。
原标题: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
值班主任:田艳敏
责任编辑:田艳敏